至1939年9月,以郭绍仪为首的伪侦缉队拥有300名成员。10月7日,日本人命令卢英将该侦缉队改编成特高课,从事特别任务,处理涉外事务,审查文化作品,以及调查持不同政见者。
同时,在当年春天投降的一支游击队则在浦东组成了“南淮自卫团”,开始发挥正规警察的作用,共有??700人,由李杰与江妙根指挥。由于自卫团一直在浦东征收不得人心的税金,因此如今作为正规警察机构,则获得了每月3万元的薪水。
1939年10月12日,警察局长卢英由侦缉队长郭绍义、水上警察队长鲍子英以及特务机关顾问竹辻陪同,视察了这个将前游击队员置于正规警察控制之下的“自卫团”,它已经拥有700名巡捕。
随着伪警察依仗日军而将势力扩张到郊区,他们与工部局警务处在沪西越界筑路地区的冲突也相应激烈起来。1939年8月19日,租界警官在极司非尔路上向伪警察开火,射杀一名副巡官和一名探长。
极司非尔路92??号的沪西警署随后告诫,要“对租界警察持强硬无畏态度”,并授权使用武力对付任何人,而不管妨碍他们在沪西执行警务的是哪一国人。下发了中国警察(尽管是伪警察)——对越界筑路区拥有控制权这一新决定。
在英国于??1939年9月3日对德宣战后,更是得到了日本的支持。9月9日的夜间,伪警察预备队的100个人从丰田纱厂被送到极司非尔路92号。这时,加上上海市政府警察,总数达到360人。
伪警察便以这支新军巡逻该地的越界筑路区。与此同时,伪警察与日本宪兵夺取了极司非尔路上的几所大宅,并在其大门外构筑了设有机关枪的沙包掩体。四天之后,日本宪兵和伪警察征用了华格路上的一幢大宅(风闻其台湾籍主人将其充作赌场),改成35名成员的兵舍。
翌日,由王德林签署的一份告示贴在了极司非尔路92号的门口,宣称,如今沪西业已置于维新政府的管辖之下,并邀请工部局警务处加入上海警察局,付给同等薪金。
租界当局与沪西的西方军事首脑,首先拒绝承认伪政府的权力声明。伪警察在劳勃生路与胶州路转角处设立了一个交通岗后,工部局警务处立即向意大利海军司令本蒂沃利(bentivoglio)伯爵提出抗议。之后不到三小时,这个岗哨就撤去了。
然而,在路外进行交通值勤的华籍和印籍巡捕遭到枪击之后,紧张关系进一步升级了。10月22日清晨,王部局警务处探长和来自极司非尔路76号的伪秘密警察展开了枪战,历时30分钟。
当时,日本与伪政权方面都激烈地争辩道,公共租界内反日的恐怖活动与持续的犯罪浪潮,都证明了工部局警务处没有能力保证法律与秩序。
因此,华人自己管理沪西的警察事务是必需的,甚至应该收回租界。伪政权的报纸重申租界为罪犯的活动提供了庇护的说法,声称伪警察已在其管辖的地区内成功地消除了犯罪和騒乱现象、
蒲素看到手里的剪报上是这么写的
“迄今为止,在上海市政府警察管辖的地区内,从未发生过令人心惊胆战的劫案,此地比租界更为有效地维持了和平与秩序。这表明,中国政府有能力在其辖区内维持和平与秩序。我们希望,为了上海租界内数百万华籍居民的生命财产,市政府应该尽力收复租界。”
当然,关于沪西之法律和秩序的争论是十分滑稽可笑的。但是正如上面最后一句所暗示的那样,它却是汪精卫与日本人达成协议的产物,即组建一个新的国民政府。
协议的关键点之一,乃是恢复中国对于已被外国占领98年之久的租界的主权,这是有意识地支持汪伪政权的爱国要求。这方面的主要主张即是治外法权与犯罪之间的关联,伪政府报纸白纸黑字写着诉求:
“租界自设立以来,始终是形形色色邪恶盗匪猖獗犯罪之地。由于这一地区的特殊环境盗贼更为大胆,以至与警察交战。……有鉴于此,我们诚恳地希望新的中央政府成立之后,把收复租界作为其主要任务。租界变成了犯罪行为在中国的最好庇护所,为了清除本市的非法分子,收复所有租界应是当务之急。只要租界依然存在,上海就永无宁日。”
公共租界的英国当局一方面鉴于本国在欧洲作战,另一方面则敏感地意识到,即将建立的汪精卫政权,在处理租界问题上的杠杆作用将比维新政府大得多。因此它急于和软弱无能的傅小庵市长就歹土的警权达成协议。
1940年元旦刚过,工部局总办兼总裁费利浦与傅小庵的代表们便开始了商讨。会谈进展顺利。事实上,其顺利程度甚至使得极司非尔路76号的特工试图暗杀费利浦,以阻滞双方达成的折衷协议。
1940年1月6日上午??9点刚过,费利浦的司机将小车开人了英领区内海格路上的伏击圈。三辆黄包车堵塞了道路,迫使司机刹车停下,三个刺客乘机拔出手枪,向小车近距离开火。
但费利浦却奇迹般地未曾受伤。三名枪手(可能是日本特务机关的特工),全都逃脱了。只是充当后援的另外三个特工则向一条弄堂里逃去,被歹土一家娱乐场的武装警卫抓获。这些特工承认自己是“76号”的人,因此被移交给伪特工总部,并最终转交给日本人,受到保护性监禁。
费利浦到是并不胆怯,乘着寇尔(a??c??kerr)大使的官方装甲车,继续前赴谈判地点。就在当天,他与傅市长达成了一个“原则性”协议组织一支沪西特別警察部队。其中某些主要官员从工部局推荐的候选人中选择,他们将负责处理涉及外国人的任何案件。
这份所谓的“临时协定'',于1940年2??月17日由中国市长与工部局签订。独《新申报》欢呼此协定为“对突出的越界筑路问题的圆满解决。新中国的目标是致力于独立,排除一切侵略势力,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。沪区越界筑路问题的解决,便标志着这一切的开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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